更新时间:2019-07-13 13:19点击:
舜网讯 为全力预防和减少因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保持对路面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整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路面管控能力,有效规范路口交通秩序。济南交警自7月11日至31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平安2019-12号行动”。
根据行动方案,此次行动重点针对全市80处文明示范路口的路口秩序管理,围绕“三高峰”整治“五乱象”。
三高峰即为:7时至9时——早高峰时段,此时段路口民警、辅警以路口指挥疏导、疏堵保畅为主,同时教育劝阻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行人等违法;11时至13时——午间送餐高峰时段,此时段为午间平峰时段的外卖送餐高峰时段,针对市区主次干道及重点路口的电动自行车、外卖及快递二三轮电动车,因“多拉快跑”追求经济利益引发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乱象,集中开展送餐高峰时段整治行动,重点加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占用机动车道、非法拼装改装、行驶中拨打电话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7时至19时——晚(送餐)高峰时段,此时段为晚高峰时段,也是晚间外卖送餐高峰时段,针对路口路段的电动车违法行为,快递、外卖二三轮电动车因配送高峰引发的逆行、闯信号、行驶中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针对电动二三轮、非机动车的“乱闯”(路口闯信号)、“乱行”(逆行、行驶中接打电话)、“乱道”(不走非机动车道)、“乱放”(乱停乱放,妨碍通行)、“乱载”(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载物)等“五乱”重点违法开展整治行动。
方案还要求,在市区及建城区的车站、商业中心、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电动自行车聚集区域要增派警力,设立执勤执法点,采取日常查扣和统一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要有效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行为的劝导和查处。要定期会同外卖企业召开专题会议,约谈各外卖配送企业负责人。指导快递、外卖企业加强内部教育管理,完善配送考核制度,科学发单派单,合理规定配送时间,引导安全守法文明配送。对交通违法、事故较多以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各市要及时进行约谈,向社会曝光,并通报主管部门纳入不良企业信用记录。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7年创城期间济南交警为规范济南市路口通行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创城路口文明要求和我市交通管理实际,制定了路口交通通行规则,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和补充,并向社会发布。2018年,又根据通行规则实施中的交通管理实践,对原有通行规则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完善,并辅以三维动画视频及动图的形式向社会发布。
路口通行规则
(一)灯控路口(有红绿灯路口)
1.倡导左转、直行非机动车靠左等候。左转、直行非机动车遇红灯信号时在停止线后方靠左等候,给右转非机动车留出通行空间。(设置有非机动车右转专用车道的左转、直行非机动车不得占用)
2.非机动车左转需二次过街。非机动车需要左转通过路口时,应按照逆时针方向二次过街。即首先按照顺向非机动车信号灯指示前行至前方待行区,再按照垂直方向非机动车信号灯指示通过路口。红灯时,需在待行区域内等候通行;绿灯时,快速通行。
3.非机动车掉头需斑马线推行。非机动车需要到路口掉头行驶时,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沿就近的人行横道下车推行通过路口。在人行横道上推行非机动车时应靠右侧通行。
(二)非灯控路口(含路段行人过街)
4.非机动车通过斑马线要推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非机动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
礼让斑马线是机动车的义务,同时也是一种路口文明的情怀。非机动车、行人作为交通参与的主体,也应该尽到尊重机动车辆的义务,快速正确的通过斑马线。同时,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也要做到互相尊重,礼让通行。路口文明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