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9-06 13:28点击:
四川新闻网德阳7月17日讯 7月16日上午,旌阳区法院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正式启动后,我院执行法官立即出击,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与姬某某信用卡纠纷一案,打响了本次执行活动中第一枪。
2019年5月我院受理该案后,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被执行人逾期拒不报告财产。执行法官又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为国有企业职工,收入稳定,另有住房一套,住房公积金余额还有2万多元。
活动开展前,执行法官试图通过电话联系姬某某遭拒,故执行法官到其单位和住处寻找,并要求其在指定日期到案,但姬某某仍逾期未到。
专项执行活动首日,执行法官将姬某某作为第一个强执对象,冒着瓢泼大雨上门将其拘传至法院处理债务,释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要求其立即履行完毕。
迫于强大的执行震慑力,姬某某经与申请人协商,承诺将在第二日上午全部履行完毕,同时我院对其予以警告,若逾期未履行义务,可能会受到最长十五天的拘留处罚。
姬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自己藐视司法权威,漠视诚信建设的错误做法。7月17日上午,姬某某按照承诺来到法院履行义务,同时表示将认真汲取这次违法的经验教训,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一定诚实守信,严格遵守法律。
(旌阳区法院提供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