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7-21 06:03点击:
7月20日晚,界面新闻从环保部了解到,2017年7月中旬至12月底,环保部等七部门将组织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全国44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并将于12月底前向全社会通报工作情况及结果。
对于此次专项行动,环保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海洋局已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据环保部介绍,一些地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对新发展理念认识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不碰硬,导致生态破坏事件屡有发生。今年6月,中办、国办专门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发出通报,分析问题和原因,并进行责任追究,“其重视程度之高、处罚力度之大、产生震撼之强、影响范围之广,具有历史性、标志性意义。”
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旨深刻吸取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部署,专项行动将全面排查全国44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具体包括:
一、全面排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排查采矿、采砂、工矿企业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十八大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将近年来被约谈、通报、督办的自然保护区问题,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检查重点。
二、对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系统梳理历次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其整改进度、整改效果和追责情况进行检查。将近年来被约谈、通报、督办的自然保护区问题,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检查重点。
三、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制定和实施整改方案,限期进行生态整治修复;建立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
四、清理整顿不符合要求的涉自然保护区地方法规政策。全面自查并清理各级地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五、严格督办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环保部等七部门共同加强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办检查,对不认真组织排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及时、未严肃追责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突出、长期管理不力、整改不彻底的,进行公开约谈或重点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