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4-23 09:08点击:
本报烟台讯 4月11日,由新加坡百名游客组成的入境旅游团抵达烟台,开启“鲜美烟台寻芳之旅”。据悉,这是继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烟台市旅游招徕奖励办法》短短一周以来,落地烟台人数最多的入境团队。
据了解,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旅行社均可申请政府奖励:一、团队以烟台为旅游目的地,乘坐交通工具停靠在烟台市范围内机场、火车站、港口等交通口岸。二、来烟台旅游的外地游客是指烟台市范围以外的境内外团队游客,旅游团队由烟台单体旅行社负责组织地接服务。三、包机、包船、包列、淡季旅游奖励的团队须在烟台住宿达两个晚上以上,其中一晚住宿必须包含烟台市区内酒店(含长岛),并参观游览有门票收入的烟台旅游景区(点)两个以上。四、国际、国内邮轮须在烟台停留一个晚上,并参观游览有门票收入的烟台旅游景区(点)两个以上。五、同一旅行社包机、包船、包列每一项年度超过20架/艘/列次的,需提前统一申报。最高可奖励8万元。
奖励办法还包含对淡季旅游团队奖励,其中,入境团队核定基数为100人(含100人),超出核定基数后,按新增旅游团队游客人数,每人奖励30元,住宿四星级(含四星级)以上酒店每人奖励50元。对接待参加烟台推荐的老年游学旅游产品线路的团队,不设定核定基数,团队人数超过10人即按淡季旅游团队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对旅行社开拓客源地市场奖励方面,旅行社在烟台客源地市场临街门店宣传推广“烟台+”旅游产品线路,门店内设置宣传专栏区、视频播放区、宣传品展示区,宣传推广烟台旅游资源10家门店以上的,给予1万元奖励,同一城市奖励资金上限为2万元。
对自驾游团队奖励方面,对旅行社组织的自驾游车队,单次组织外地游客自驾车团队30台以上(人数不少于80人),奖励0.4万元;单次组织外地游客自驾车团队50台以上(人数不少于130人),奖励0.8万元。
凡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均可按照奖励申报程序进行申报,每年10月底为年度奖励资金申报截止日期(11月-12月奖励申报纳入次年安排),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办法规定的条件和奖励额度,按照“三重一大”要求,经研究后确定奖励对象和奖励数额,并在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在规定时限内以正式文件报送市财政局,列入下年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