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10-30 11:14点击:
客观上说,在整治包括搜索引擎等在内的国内互联网乱象时,我们最缺少的不是制度而是执行落实。此次专门针对搜索引擎出台的 《规定》,虽然也有一些新的内容,但总体来说,还是对以往相关规定的重申和再次明确,在提升执行力上并没有明显突破。
原标题:规范搜索引擎最缺的是执行
6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据介绍,《规定》旨在规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促进互联网信息搜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搜索引擎在整合网上信息、方便用户查阅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在我国,搜索引擎可谓乱象繁多,总结来说,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种是搜索结果中含有大量违法违规信息,如含有谣言、淫秽、色情、暴力等内容。另一种是以竞价排名等方式,人为操纵搜索结果,优先呈现特定内容,导致搜索结果有失客观公正。这不仅有违行业道德及规范,还会误导公众的判断,影响恶劣的医疗机构竞价排名,就属此类乱象。
就此而言,此次国家出台 《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值得肯定。当然,《规定》 的出台,并不意味着互联网搜索环境必然会有好转。
对于上述第一类问题,国家早就不缺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比如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92号令)》 第十五条明确,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以及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相关内容的信息。《刑法》 第363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如果有关方面能够把这些规定有效落实在具体行动中,相关主体能做到自觉抵制传播含有淫秽、暴力等违法内容,搜索引擎也能自觉屏蔽、过滤相关违法违规内容,那么搜索结果也会清亮很多。但实际结果并非如此,也就凸显和折射了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
再说第二类,人为操纵搜索结果,如以竞价排名的方式呈现搜索结果,本质上是一种与相关经营者共同作弊的欺诈和诈骗行为。我国刑法等对此是明确禁止和严厉打击的,并规定了诈骗等罪名。
客观上说,在整治包括搜索引擎等在内的国内互联网乱象时,我们最缺少的不是制度而是执行落实。此次专门针对搜索引擎出台的 《规定》,虽然也有一些新的内容,但总体来说,还是对以往相关规定的重申和再次明确,在提升执行力上并没有明显突破。
因此,出台 《规定》 只是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其中一个环节,关键在于有关方面要采取得力措施,把规定予以真正落实、执行到位。若缺乏执行力,再全面、再严格的规定也会沦为纸老虎,没有多大实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