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8-13 08:23点击:
    8月10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2017年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启动。符合规定条件的山西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可自愿申领科技创新券,申领后可与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创新平台基地开展合作研发。每家企业每年度创新券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科技创新券即政府向企业发放创新券,企业用创新券向服务平台购买科研服务,服务平台持创新券到财政部门兑现,此举旨在降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投入成本,盘活全省科技创新资源,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产学研合作。凡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均可申领。
    申领企业可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利用省级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网络管理服务平台等信息资源,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各类平台基地购买测试检测、科学数据、科技查新、生物(种质)资源等创新服务。此外,还可与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创新平台基地开展合作研发。
    具体申领操作流程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登录山西省创新券管理系统(网址为)进行注册,经市科技局审核后即发放5万元创新券。企业在相关创新活动完成后,将服务或研发合同、支付凭证、结果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上传创新券管理系统进行兑现申请;服务提供方和合作研发方登录系统进行确认,实现创新券绑定。
    兑现申请在5万元以内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补助;兑现申请超过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定额比例方式进行补助(定额比例由各市确定),每家企业每年度创新券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创新券以年度为周期,实行自愿申领、自主使用、事后补助、兑完为止的支持方式。